试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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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南部分学校高二上月考·25)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
“铸刑书
”,将成文刑法铸在铜器上公布于众。晋国保守贵族叔向致信反对,认为此举会使百姓
“弃礼而征于书
”(抛弃礼治而依据法律争讼),子产则回答说
“吾以救世也
”。据此可知,郑国铸刑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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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题
换一批1. |
(2026·山西晋城高二上段考·1)春秋战国以前,立法呈现
“以刑统罪
”
“以刑统例
”的特点,罪名依附于刑罚,没有独立的成文罪名条目;司法上遵循
“议事以制
”,即先议其罪名,再根据罪名议其刑。春秋战国时期,刑与罪一一对应,罪刑法定;司法上变为
“事断于法
”,严格依据法律条文裁决案件。这一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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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湖南长沙长郡中学大联考月考(三)·2)汉初法律文献《奏谳书》中记载:春秋时期,鲁国柳下季审判一个
“冠鉥冠
”(儒者)的盗贼,他认为此人应该懂礼,却为盗,这是
“盗君子节,又盗君子学
”,应罪加二等。这体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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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4·辽宁高三12月联考·1)《论语·子张》中记载:
“子张曰:
‘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
’”《韩非子》中有:
“臣以为人生必事君养亲,事君养亲不可以恬淡。
”据此可知,两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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