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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南禹州一模·27)宋哲宗元祐元年监察御史王若叟在一道奏疏中向皇帝进言说:
“富民召客为佃户,每岁未收货间,借贷赒(同
‘周
’)给,无所不至,一失抚存,明年必去而之他。
”这段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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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题
换一批1. |
(2021·广东华附、省实、广雅、深中高三2月四校联考·3)北宋仁宗时期,发布一道诏令:
“自今后,客户(租地佃农)起移,更不取主人(地主)凭由,需每田收田日,商量去住,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起移。如是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县论祥(必须经官府处理)”这一诏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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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湖北宜昌二模·27)乾兴元年(1022 年),朝廷正式确立合同契法,专门规定了田宅出典活动。契约文书必须一式四份,分别交由交易双方、商税院及地方官府保存,以此作为交易的凭证。这一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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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7·哈师大附中、东北师大附中、辽宁实验中学三模·26)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宋政府开始颁给州县官员格式固定的
“历子
”,令一一填写。其内容包括户口税收、劝课农桑、兴修水利、招诱流民、公平执法、摒除盗贼等项目。任满时携至京师,以,为年终考核及终任以后赏罚升黜之凭据,
“敢有妄书功劳
”者皆予除名。据此可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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