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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陕西一模·47)【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予百姓者也。 ——《韩非子·难三》 明君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韩非子·有度》 材料二 鉴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有不少缺陷,尤其是它仅为政府之规制而非为国民之规制,因而孙中山提出应另制新法。他在给参议院的咨文中说: “查临时政府现已成立,而国民组织之法尚未制定,应请贵院迅为编定颁布,以固民国之基。并据法制局局长宋教仁呈拟《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草案》五十五条前来,合并咨送贵院,以资参叙。 ”但被参议院拒绝。原因有两个,一是认为组织法的名称,不能包括 “人权 ”的内容,因而主张制定一份名为 “临时约法 ”的文本;二是认为立法如 “受命于政府,有损立法独立之尊严 ”,应由参议院自行起草。——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 “法 ”,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 “违法 ”……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根据材料一,概括韩非子所说 “法 ”的主要特征,并分析其在当时的积极意义。(6分)(2)材料二中,参议院关于 “新法 ”的认识和孙中山有何不同?结合相关史实,说明参议院的主张是否得以实现。(5分) (3)材料三中,邓小平提出了哪些主张?三位历史人物对 “法制 ”的认识说明了什么?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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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批1. |
(2021·云南昆明一中高三第八次考前适应训练·47)【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15分)
材料 蔡和森(1895—1931年)旅法勤工俭学期间,在给毛泽东的信中提出 “应用俄国式的方法去改造中国与世界 ”,主张从学说史角度来研究马克思主义,以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相互确证,从而更好地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之后他翻译了《共产党宣言》《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著作。1921年2月,蔡和森在《马克思学说与中国无产阶级》一文中,强调必须完整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将其同中国无产阶级的革命结合起来。在蔡和森看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说史研究的根本问题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问题。为此他撰写了《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1925年),指出要形成适合中国共产党发展要求的 “自己的理论 ”,这个过程实质上就是党的理论创新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过程。尽管蔡和森一生很短暂,但他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说史的探索确立了典范。 ——摘编自王浩斌、陶廷昌《蔡和森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说史的历史贡献》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蔡和森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认识形成的条件。(8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蔡和森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作出的贡献。(7分) |
2. |
(2021·广东汕头一模·22)【选修四——中外历史人物评说】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
朱元璋年表(节选)
——据吴晗《朱元璋传》 (1)根据朱元璋年表及所学知识,请任选一视角简要评述朱元璋。(8分)(2)承上题,简要指出依据年表评价人物的方法有何优缺点。(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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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7·江苏南通、扬州、泰州二模·24)B【中外历史人物评说】(10分)
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时代价值既体现在其所处时代,也传承历史、影响至今。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利用(西方)战时宏大规模之机器,及完全组织之人工,以助长中国实业之发达,而成我国民一突飞之进步。将来各国欲恢复其战前经济之原状,尤非发展中国之富源,以补救各国之穷困不可也。惟发展之权,操之在我则存,操之在人则亡,此后中国存亡之关键,则在此实业发展之一事也。 ——摘自孙中山《实业计划》(1921年) 材料二 孙中山在传统儒家思想熏染和历史启示下,结合西方社会主义土地学说,创造性地提出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并在中国共产党帮助和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影响下进一步发展。在土地所有制问题上,主张通过地主报价,将原租的一部分给予地主,涨价部分归公,与民共享;必要时照定价收买,最终使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成为自耕农。——摘编自沈渭滨《孙中山与辛亥革命》 请回答:(1)据材料一,概括孙中山关于中国 “实业发展 ”的主要观点。(4分) (2)据材料二,归纳孙中山解决土地问题的基本主张。结合所学知识,这些主张对当时中国民主革命有何积极影响?(4分) (3)综合上述材料,简述孙中山的经济思想对当今社会的时代价值。(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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