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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广东名校联考)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
“十恶
”重罪,属于
“常赦所不原
”;
“大臣专擅选官
”、
“交结朋党紊乱朝政
”、
“交结近侍官员
”、
“擅为更改变乱成法
”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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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题
换一批1. |
(2018·广东深圳龙岗一模·27)在明成祖朱棣武力夺取建文帝的帝位后,朱允炆后来被追谥为
“惠室让皇帝
”,意即他把帝位让给了明成祖朱棣;朱祁钰在被其兄明英宗赶下台后,其庙号后来被追谥为
“代宗
”,表示他只是个代理皇帝罢了。明朝这两个皇帝的追谥反映出朝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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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7·湖南衡阳三模·27)明初规定
“凡内外管属衙门官吏,有系父子、兄弟、叔侄者,皆须从卑回避
”,吏部选任官员
“南北更调,定为常例
”;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加重其职权;后又设六科给事中,使之成为另一套独立的监察体系。由此可见明代监察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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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7·湖北孝感一模·3)明朝宦官专权的局面更甚于唐朝。熹宗时宦官魏忠贤炙手可热,权倾朝野,
“自内阁六部,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
”,人们
“只知有太监,不知有天子
”。这从本质上反映出明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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