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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徽池州一模·36)(3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各题。
材料一 中西政治文化的差异及两者的个性可以从多种维度来考察。当我们对这两种政治文化从宏观上作一个粗略的观察后,有一种现象令人十分醒目。这里权且将其概括为 “一 ”与 “多 ”。无疑,这是一对模糊的概念,这里用来概括中两政治文化的两种个性特征。它们包括这两种政治文化发展的历史道路、它们在政治制度和政治思想层面的表现、以及隐于政治制度和政治思想深处的政治思维定势和政治心态。 ——丛日云:《“一”与“多”:中西政治文化的两种个性分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 “一 ”和 “多 ”这两种个性特征在古代中国和希腊的政治制度方面的基本表现,并简析其形成的政治、经济原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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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批1. |
(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一模·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5分)
材料一 秦始皇和李斯是秦帝国造者,他们的治国思想秉承了法家传纯,是以 “法 ”治国主张的信奉者、实践者。秦帝国的立法指导思想以 “争强 ”、 “治民 ”和 “帝王之具 ”为指南。秦始皇之 “法 ”: “诽谚者,族诛 ”, “以古非今者,族诛 ”, “偶语诗书者,弃市 ”。秦始皇二十年, “荆轲为燕太子丹刺秦王,后诛轲九族,其后志恨不已,复夷轲之一里,一里皆灭 ”。 ——摘编自《也谈先秦政治思想中的“法”》 材料二 罗马帝国经由罗马共和国蜕变而来,凭借的不仅是 “使罗马四邻畏服的精兵 ”更有 “使罗马内部安定的良法 ”。罗马统治者也时常表现出加强君主专制权力的倾向,但统治者的名分与统治的理论却依旧在很大程度上以自然法思想为归依,而人性平等、个人权利保障、权力的合法性及对权力的约等则构成了这种思想的心。在法治实践方面,如,在涉及基督徒基于信仰而反对皇帝崇拜事件时,图拉真指示其部下:只要抓获罪证确凿的基督徒即可惩办,但有悔改表现则可宽忽,同时要防止诬告株逹,否则便有违于时代精神。罗马帝国法治实践的一件大事是罗马公民权在帝国范国内的实现。——摘编自《论法律价值取向与政治稳定》 材料三 根据1954、1975、和1978年三部宪法的规定,只有全国人大オ享有制定法律的职权。1982年宪法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对二者的立法权限作了具体划分。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各种重要的法规近两千件,但总的说来还是不健全不完备。——《论我国新时期的经济立法》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分析古代秦帝国和罗马帝国重视法律治国的历史背景。(8分)(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法治实践对秦帝国和罗马帝国统治的延续所起作用不同的原因。(12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意义。(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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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珠海二模·41)(25 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湖北省云梦睡虎地秦简,睡虎地秦墓的墓葬主人叫 “喜 ”,是秦王朝一名与法律有关的低级官员。这些秦简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经过分类整理,其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等十种。在《秦律十八种》的 “田律 ”主要涉及农田管理,农业耕种,粮食处理等方面的法规,其内容也非常简单,其中一条: “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简单释义为:春天二月以后,不可以砍伐山中的树木、木材,不可以在河流中筑坝阻挡河流。《封诊式》是关于查封与勘验程序式的一部书籍,书中大部分内容均以案例为主,有审讯犯人、抓捕、自首、惩办、勘验等方面内容。此外,睡虎地秦简中的一些法律形式影响着后世法律的制定。比如《法律答问》,这部分内容中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法条,而是通过问答的方式解决司法中的难题,有的直接给予司法处理的答案或结果。这样的问答有效的解释了法律,解释了罪名有助于司法审判的精准。这种方式,到了后世经常使用。 ——姚远《云梦秦简中的秦代法制》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时期刑法的罪名,多有处死 “以祭谷神、奉献于神 ”的规定。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 “故意杀害他人 ”与 “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 ”,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付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执法官根据社会地位确定刑罚的差别,同一种犯罪一般有两种刑罚,一种针对体面者,一种针对下层百姓。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滞后的状况深刻影响了罗马刑法发展进程,罗马刑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在整个古代罗马法制史中,犯罪与刑罚始终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之中,且二者之间对应的随意性相当大。——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朝法律的特点并作简要评价。(10 分)(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秦朝法律与罗马法产生的不同背景,并谈谈对当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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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南新乡许昌平顶山高三第一次调研考试)(25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秦)始皇曰: “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 ——《史记· 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 第一条 第十款:各州不得缔结任何条约.结盟或组织邦联;不得对民用船只颁发捕押敌船及采取报复行动之特许证;不得铸造货币;不得发行纸币;不得指定金银币以外的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法定货币。第六条: 本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 第十条修正案: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得由各州人民保留。 ——摘自1787年美国宪法 材料三 1920年代, “联省自治 ”思潮风靡一时,《时事新报》、《改造杂志》等报刊上发表文章,从各个角度探讨了 “联省自治 ”的紧迫性和可行性,许多名流包括梁启超、蔡元培、章太炎、胡适等都站到了这一行列中。在吴佩孚公开提出 “武力统一 ”的主张后,各省军阀纷纷主张自治,最早是湖南军阀赵恒惕,其后浙江、广东、四川、云南、广西、贵州、陕西、江苏、江西、湖北、福建等省纷纷跟进,省宪运动潮流激荡全国,广东军阀陈炯明认为, “古今万国不外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两种。大抵国小民寡,集权之制容或可行,否则无不用分权制者。美之合众,德之联邦,皆分权制。英之帝国,其属地如澳洲,加拿大等皆完全自治,实为分权之尤 ”。他认为中国广土众民,只能实行分权自治,才可养成 “民治精神 ”,建设民主。——摘自《中华百年祭·政治卷》 (1)针对材料一中所提问题,秦始皇采取了怎样的措施?与之前的措施(政策)相比,其有何进步性?(6分)(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概括美国联邦制确立的背景及其特点。(8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你认为民国初年 “联省自治 ”运动高潮的主要原因有哪些?(6分)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认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