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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高考·22)1895年,一位中国外交官对当时四个欧美国家的政体分别作了如下评述,其中对德国的评述是(  )
A.举国听于议院,势太偏重 B.君主能以事下会议而不能独断
C.议院主议法,政府主行法,察院主断法 D.上议院主用世爵,参以选举,君权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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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湖南高考·13)美国1787年宪法与德意志帝国宪法均确定了联邦制度。美国参议院议席分配遵循各州无论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则,但在德国联邦议会中普鲁士邦则拥有足够多的议席行使否决权。这一现象根植于两国(  )
A.人民的自愿选择 B.各州(邦)实力不同 C.建国路径的差异 D.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2.

(2020·全国高考Ⅱ卷·34)19世纪末,德皇威廉一世去世,威廉二世继任,支持俾斯麦的政党联盟在帝国议会选举中失败,与威廉二世意见相左的俾斯麦辞职。这一系列事件表明德国(  )
A.议会加强对政府的监督 B.皇帝个人权力强大 C.对外政策发生根本变化 D.分权制衡体制成熟

3.

(2011·江苏高考·14)恩格斯指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一个唯一的稳固的轴心——一个帝国首相(宰相)联邦会议……处于这样一种地位,这种地位使其他责任行政权成为不可能,可能的只有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因而使帝国责任大臣无法存在。 材料中 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 表现为(  )
A.宪法赋予首相国家最高权力 B.帝国首相拥有内阁的控制权 C.帝国首相只对联邦会议负责 D.内阁大臣均由帝国首相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