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薑斋,学者尊为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明崇祯举人。清兵南下,在衡山举兵抵抗。失败后,投奔南明永历政权,任行人司行人。因疏劾权奸,险遭残害。后归衡阳,于石船山筑土室,深居简出,潜心写作。学识渊博,著述宏富。重要著作有《周易外传》、《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永历实录》、《读通鉴论》、《宋论》、《张子正蒙注》、《思问录》、《老子衍》、《庄子解》、《黄书》、《楚辞通释》等。他和同时代的启蒙者一样,憎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无论是他的政论、史论及至某些经学、哲学著作都贯穿着他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批判。王夫之继承了以前思想家的唯物思想,并加以发展。王夫之认为,世界是物质的,一切事物都是客观存在的实体;物质是不断变化的,其发展变化有规律可循。王夫之的研究领域包括天文、历法、数学、地学,专精于经、史、文学。认为“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以为“气”是物质实体,而“理”则是客观规律。又用“��蕴生化”说明“气”变化日新的性质,认为“阴阳各成其象,则相为对;刚柔、寒温、生杀,必相反而相为仇”,同时也又“互以相成,无终相敌之理”。他强调“天下惟器而已矣”,“无其器则无其道”,从“道器”关系建立其历史进化论。在知、行关系上,强调行是知的基础,反对陆王心学“以知为行”和禅学“知有是事便休”的论点。【1】提出“天下唯器”,“理不先而气不后”的理论。在社会历史方面,他批判“泥古薄今”的观点,认为人类历史是不断进化的。他反对天命观,认为历史发展具有规律性,是“理势相成”。王夫之笃信程朱理学,但不赞成“存天理,灭人欲”,认为“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王夫之思想没有超出时代的范畴,他坚持维护集权帝制,他认为阶级制度不能变,能变的只是手段,又主张“尊其尊,卑其卑,位其位。”后代研究王夫之思想的学术流派,被称为船山学。所著后人编为《船山遗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