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九品中正制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九品中正制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产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大、小中正负责将人才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朝廷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九品中正制选官尊重地方群众舆论和公共意见,保留了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实质上,九品中正制选官标准就是门第出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