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五代、北宋官署名。系由唐中期以来设置的盐铁、度支、户部三个使职机构(使职机构,指大致自唐朝中期起,伴随着三省六部体制破坏而逐步出现的、取代唐前期六部九寺五监行政体制职掌的一批临时性差遣机构。其长官一般称某某使,故名。户部使与六部中的户部并非同一机构)合并形成,故名三司。北宋三司总领国家财政,地位仅次于中书门下(宰相机构)与枢密院,并且享有比较独立的筹划财政权力,在制度上不受宰相控制。其长官三司使被称为“计相”。北宋后期神宗在位时,恢复三省六部体制,罢废三司,其事务仍归尚书省户部。中国古代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三司”概念。如两汉魏晋南北朝的三公即有“三司”别称,明初在地方上设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分割行省权力,亦称“三司”,应注意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