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册】明代的户籍册,又称户籍黄册、赋役黄册。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下令州县以下实行里甲制度,每一百十户为一里,其中十户为里长,每十户为一甲,设甲首一人。同年,以里甲制为基础,朱元璋命核查全国户口,编制户籍册,每里一册,详列各户的人口、田土、房屋。黄册编成后,分抄四份,布政使司、府、县各存一份,一份呈送户部。送呈户部的人口册以黄纸为封面,故称黄册。黄册送至南京后,储藏在后湖(今南京玄武湖)湖心岛屿的黄册库中。黄册每十年编造一次,从洪武十四年起,到崇祯十五年(1642)最后一次编纂黄册止,历时二百六十余年,基本上与明王朝相终始。但制度日久而积弊生,黄册也是,最终并不能限制土地兼并,反而为大家大户所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