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开放政策】十九世纪末美国政府提出的对华政策。1899年9月美国先后向英、俄、德、法、意、日各国提出关于在华“门户开放”的照会,基本原则为:(1)各国在中国的任何“势力范围”或租借地内的投资事业或任何既得利益,他国不得干涉;(2)各国运往“势力范围”内各口岸之货物,一律按中国现行税率征收关税;(3)各国对于进入自己“势力范围”内的他国船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船舶之港口税,在其“势力范围”的铁路上运输他国货物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商品的运费。次年六月,美国又提出“保持中国的领土与行政完整”。门户开放政策是要列强开放在华势力范围和租借地,使美国享有均等的贸易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