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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政时期】孙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国”程序的第二阶段。1924年孙中山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将“建立民国”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在训政时期,国家要施行约法,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并对人民行使民权和承担义务进行训练。1928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训政纲领》,宣布进入训政时期,实行五院制,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至1948年5月召开行宪国大,训政时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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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政时期】孙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国”程序的第二阶段。1924年孙中山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将“建立民国”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在训政时期,国家要施行约法,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并对人民行使民权和承担义务进行训练。1928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训政纲领》,宣布进入训政时期,实行五院制,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至1948年5月召开行宪国大,训政时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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