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福利国家】战后资本主义国家进行了新一轮社会福利建设,英国走在前面。二战尚未结束,英国就组织专门的委员会研究这一问题,并在伦敦经济学院院长贝弗里奇主持下形成了《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的报告,即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该报告提出了政府统一管理社会保障项目的原则,并建议政府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来实施社会保障措施,以此消灭贫困、无知和懒散等社会病害。从1945年到1948年,英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国家补助法》《国民保险法》《工业伤害保险法》《国民健康服务法》《国民救济法》等法律。1948年7月5日,上述法律同时生效,英国构建了包括家庭津贴、养老、疾病、失业、伤残、死亡等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全民保障,当时的英国首相艾德礼宣布英国已建成福利国家。英国建设福利国家产生了示范效应,丹麦、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以及西欧的法国等国,英联邦的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都通过国家立法,先后建成福利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