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面官】辽代的中央官制。辽建国后,为适应差异性的生产生活方式,实行一套胡汉分治的制度,其基本原则是贯彻“因俗而异”的精神,按照“以国法治契丹,以汉制治汉人”的原则,在中央和地方制度都实行胡汉分治的双轨制。治理汉人的官署位于皇帝行宫的南面,故称南面官。其设置按照唐制,设三省六部,官吏亦多用汉人。治理契丹的官署位于皇帝行宫的北面,故称北面官。官员主要由契丹贵族担任,地位较南面官高,管理宫账、部族、属国之事。这种“一国两制”,有利于皇帝集权及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从而有效地将番汉等多民族统治在一个政权之下,创造了百余年盛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