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集体化】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苏联将个体小农经济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运动。1927年,联共(布)十五大将农业集体化列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1929年11月,根据斯大林指示,联共(布)中央全会又通过“全盘集体化”决议,运动被推向高潮。为了完成运动指标,各地都出现了强制农民加入集体农庄的现象,受到农民的抵制,农业生产因此受到严重影响。但集体化进程继续推进,到1932年底,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播种面积已占全国播种面积的80%,预定的集体化目标基本实现。到1936年,几乎所有农户都加入了集体农庄。在这个过程中,小农经济中的“富农”阶层被彻底消灭。农业集体化运动是运用“阶级斗争”方式进行的生产关系的变革,它为计划经济体制提供了稳定的来自农业的资源(粮食、原料和资金),满足了高速工业化的需要。但它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违背了农业现代化的经济规律,致使苏联的农业发展长期滞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