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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湖北十五校调研·16)【赋役变革与基层治理】(14分)
材料一
历代赋役之制,代有更革。唐建中元年杨炎行两税法,诏称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赋税 “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 ”。宋熙宁五年王安石行方田均税, “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一方……参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税数 ”。明万历九年张居正行一条鞭法, “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力差、银差皆计亩征银 ”。清雍正二年颁摊丁入亩, “丁银一项,实按地亩均摊 ”,旧额人丁银尽归田赋。

——摘编自《旧唐书》卷一一八《杨炎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九、《明神宗实录》卷二六一、《清世宗实录》雍正二年五月壬寅谕

材料二
国家据田定税,赖鱼鳞图册明田界、黄册定户籍,以为均平赋役之据。《明史·食货志》载: “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户为主……鱼鳞图册以土田为主,详具生熟、田亩、山地、瓦草、荡沟、地段、条号、四至。 ”直隶获鹿县顺康雍时期《编审册》残档显示,改革之下 “有地则纳,无地者免 ”。然《乾隆获鹿县志·食货志》又载,乾隆朝民间 “诡寄田产、飞洒粮税以避重差 ”者不绝;官绅 “优免田亩,往往为奸胥所侵蚀 ”,致 “赋役不均,民困滋甚 ”。时论遂有 “丈量则田清,清丈则赋均 ”之议。

——摘编自《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藏清代获鹿县编审册、《乾隆获鹿县志》卷四《食货志》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从两税法到摊丁入亩,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主要趋势。(8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说明鱼鳞图册、黄册等基层册籍在赋役运行中的作用,并评述基层社会(民户、官绅)对赋役改革的应答。(6分)

相似题

换一批

1.

(2027·河南部分高中质检·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汉代,国家建立了严密的户籍制度, “编户齐民 ”是赋税征收和徭役征发的基本依据。每年八月,县道官吏要 “案比 ”(核查)户口,将各户的人口、年龄、性别、土地等信息登记在 “户籍 ”之上。汉代的田租(土地税)三十税一,但人头税(算赋、口赋)和徭役负担较重。

——摘编自《汉书·食货志》《睡虎地秦墓竹简》

材料二
唐前期实行均田制基础上的租庸调制, “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推行两税法,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将各种赋税合并,分夏秋两季征收,征收对象由人丁转向资产。

——摘编自《旧唐书·杨炎传》

材料三
明代后期,赋役制度日趋繁杂。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将各种徭役与田赋合并,按亩折算,统一征收白银;清雍正年间,又实行摊丁入亩,把丁银摊入田赋,废除了人头税。下表为明清赋税制度简况。

朝代

制度

征收依据

征收形式

明前期

里甲正役

户等与人丁

实物与力役

万历九年

一条鞭法

土地为主

折银征收

清雍正

摊丁入亩

土地

白银

——摘编自《明史·食货志》《清史稿·食货志》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户籍制度的基本功能。(4分)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两税法相比租庸调制的重大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变化的背景。(6分)
(3)综合上述三则材料,说明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总体趋势。(4分)

2.

(2025·湖北云学部分重点高中联盟高三联考·16)【唐宋变革与财政转型】

表1唐宋税收与货币情况比较

户数

(万户)

平均亩数

(亿亩)

岁入粟

岁入布绢帛

税钱

(万贯)

间接税

(万贯)

估算总计

(万贯)

实物

(万石)

折算额

(万贯)

实物

(万匹)

折算额

(万贯)

天宝年间

890

6.44

2500

800

2700

1350

20

0

2170

熙宁

十年

1424.5

4.62—6.66

1788.7

1252.1

267

133.6

564.6

4248.4

6198.4

——摘编自吴松弟《中国人口史》

表2熙宁十年赋税收入

税种

岁入(万贯)

百分比(%)

两税(税钱)

558.6

8.9

两税(实物)

1462.7

23.3

盐、茶、酒税

2192.4

35.0

商税

868.8

13.9

市易

133.2

2.1

坊场钱

602.7

9.6

市舶

54

0.9

金、银、铜税

397.3

6.3

总计

6269.7

100

——摘编自刘光临、关檠匀《唐宋变革与宋代财政国家》

(1)根据上表,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宋之际财税变化的特点。(6分)
(2)根据上表,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宋时期财税变化的原因。(8分)

3.

(2024·湖北宜荆荆高三5月测试·16)【赋税制度与减免政策】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农业是历代私有制国家赋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历代统治者无不把 “令民归心于农 ”作为 “治国之要 ”。早在商鞅变法时,秦孝公就颁布法令: “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者多,复其身 ”。唐宋以后,随着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土地占有矛盾日趋加剧,封建国家日益重视荒地的开垦,例如,洪武二十八年,明政府下令:山东、河南农民 “新垦田地,不论多寡,俱不起科。康熙十二年规定: “嗣后各省开垦荒地,俱再加宽限,通计十年方行起科 ”。除上述目的外,历史上还有因 “凡水旱虫霜为灾,十分损四以上免租 ”、 “民产子,复勿事二岁 ”而减免赋税的情况。

——摘编自刘德成《中国古代减免赋税析论》

材料二
土地革命时期,苏区开始建立税收制度,不过主要由富有阶层承担,一般民众的税负很轻。土地税征收中 “贫农中农税轻,富农税重,雇农及红军家属免税 ”。营业税按照商业资本大小及盈余多少征收统一的累进税,资本在百元以下的群众合作社以及农民直接出售剩余产品的都实行免税政策。关税一般是轻税或者免征,一切货物在边境纳税之后通行全苏区不重复征税。中国共产党没有完全依靠税收,而是采取 “取之于己 ”的方针:一是红军公田收入;二是来自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手工业收入;三是发展经济,开展生产建设。

——摘编自赵云琪《从历史视角看中国共产党“轻税于民”的税收政策》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国古代政府减免赋税的共同原因。(4分)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中国共产党税收制度的特征,并简要评价中国古代政府与近代中共减免赋税的做法。(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