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2027·湖北八地市8月联考·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汉书·高帝纪》载,高祖五年(前202年)诏: “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户籍),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 ”《汉书·惠帝纪》载,惠帝六年(前189年)诏: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加征五倍算赋)。《后汉书·百官志》载:乡设啬夫, “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 ”。游徼掌 “徼循禁贼盗 ”。三老 “掌教化 ”。 ——摘编自《汉书》《后汉书》 材料二明初实行黄册制度,户籍、田宅、丁口、赋役等全部登记,每十年重造一次,户籍与赋役高度绑定。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 “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 ”,赋役征收逐渐以田亩为核心依据,不再直接依赖人丁户籍。有学者研究指出,一条鞭法后, “赋役征解由民办改为官办 ”,户籍制度与赋役征收基本脱离。至清代, “摊丁入亩 ”将丁银并入田赋,人头税被正式废除,户籍丧失了赋役征发的依据功能。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清廷取消五年一次的户口编审制度,代之以通过 “岁计 ”了解各地户口增减情况,户籍重心转向人口统计与社会治安。 ——摘编自《中国户籍制度史》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初户籍登记与管理的特点,并分析其制度目的是什么。(4分)(2)材料一(正史传世文献)与材料二(后世学者著作)在研究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时各有何史料价值?请分别说明。(4分)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从汉初到清代户籍制度功能的演变趋势,并分析其演变原因。(6分) |
|
相似题
换一批1. |
(2027·河南部分高中质检·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汉代,国家建立了严密的户籍制度, “编户齐民 ”是赋税征收和徭役征发的基本依据。每年八月,县道官吏要 “案比 ”(核查)户口,将各户的人口、年龄、性别、土地等信息登记在 “户籍 ”之上。汉代的田租(土地税)三十税一,但人头税(算赋、口赋)和徭役负担较重。 ——摘编自《汉书·食货志》《睡虎地秦墓竹简》 材料二唐前期实行均田制基础上的租庸调制, “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推行两税法,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将各种赋税合并,分夏秋两季征收,征收对象由人丁转向资产。 ——摘编自《旧唐书·杨炎传》 材料三明代后期,赋役制度日趋繁杂。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将各种徭役与田赋合并,按亩折算,统一征收白银;清雍正年间,又实行摊丁入亩,把丁银摊入田赋,废除了人头税。下表为明清赋税制度简况。
——摘编自《明史·食货志》《清史稿·食货志》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户籍制度的基本功能。(4分)(2)根据材料二,指出两税法相比租庸调制的重大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变化的背景。(6分) (3)综合上述三则材料,说明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总体趋势。(4分) |
||||||||||||||||
2. |
(2023·湖北鄂东南联盟5月模拟·17)【中国古代户籍制度】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西晋以前,户籍书写于简牍之上。在简牍时代,户籍只记载籍贯、户主及家庭成员姓名、性别、年龄、相互关系、身体状况等主要信息,内容相当简洁。东晋以后户籍的内容日趋复杂化,先祖的仕宦履历、家庭成员的联姻状况以及某些诏书等,均需要在户籍上著录,这些类目无疑大大扩展了户籍的篇幅。同时,自东晋以后,各级政府均藏有户籍,使得通过检籍搜括隐户或检出伪冒士族成为可能。因此,东晋特别是南朝以后,以中央为代表的各级政府检籍频率逐渐增加,这在相当程度上强化了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政府对民间的控制程度。 ——摘编自韩树峰《从简到纸:东晋户籍制度的变革》 材料二
表3 湖北武昌等十府共辖八州六十县九卫一所民数汇报数字 ——摘编自张鑫敏《乾隆朝民数汇报的制度设计及运行》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东晋户籍管理出现的新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其影响。(8分)(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请你就 “湖北武昌等十府共辖八州六十县九卫一所民数汇报数字 ”表提取两条信息并予以解读。(6分) |
||||||||||||||||||||||||||||||||||||||||||||||||||||||||||||
3. |
(2022·湖北省十堰市高三年级四月调研·17)【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14分)
材料一 唐朝前期均田制的实行将农民从地方贵族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并获得相应的土地,在均田制下的租庸调制以丁身为本,按丁计征,因此国家只有加强对人口的有效控制才能实行赋税的征收。唐朝中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要求获得更多的自由权,并且随着乡村财富力量的崛起和贫富分化的加强,按丁计征的赋税制度和按身份等级配置土地资源的土地制度已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因此,社会的转型要求户籍制度进行变革。 ——摘编自曹端波《唐宋户籍制度的变革与社会转型》 材料二明初,朱元璋沿袭元朝的 “诸色户计 ”,将全国户口按照职业进行分工,划分为民户、军户、匠户等籍。民户务农,并向国家纳农业税、服徭役;军户的义务是服兵役;匠户则必须为宫廷、官府及官营手工业服劳役。各色户籍人口世袭职业,不容更改。明政府规定农民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户籍所在地的一里之内,做到 “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 ”,任何人离乡百里, “即验文引 ”;商人外出经商,也必须领取官府颁发的 “路引 ”(类似于介绍信),否则按游民处置, “重则杀身,轻则黥窜化外 ”;商人户籍所在地的邻里被要求务必知道外出经商之人的归期,若其两载不归,要向官方报告。明初的户籍制度有利于建立一种淳朴、安静、井然的社会秩序,但居民的人身被紧紧束缚在户籍上,不得自由流动,社会的活力也因此丧失殆尽。 ——摘编自吴钩《户口册上的中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中叶户籍制度变革的原因。(4分)(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代户籍制度的特点及影响。(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