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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四川南充一诊·9)明代,租佃契约通常都写明不许将田地 “转佃他人 ” “私相授受 ”。清代的永佃制,地主在拥有 “田底 ”的前提下把 “田面 ”转给他人,而坐收地租。佃农可以把 “田面 ”转让、出卖、转顶以及传给子孙后代。这一变化(  )
A.契合了精耕细作生产需求 B.降低了地主社会地位 C.弱化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 D.瓦解了封建小农经济

相似题

换一批

1.

(2025·河南商丘宁陵九师联盟联考·5)在明代的土地买卖文书中, “经理厶(某)厶号 ” “四至保簿(与 ‘经理 ’均指土地图册)可查 ”之类的套语比比皆是。如《万历十二年汪文观卖田赤契》标注所售土地为 “原黎字一千一百十九号、今编鳞字一千六百十一号 ”。这从侧面反映出当时(  )
A.土地兼并现象日益严峻 B.契约制定程序的规范化 C.民众法律意识开始萌发 D.政府社会控制力的增强

2.

(2024·湖南娄底模拟·5)下表是明代正统至成化时期(1436—1487年)徽州地区土地契约交易使用媒介表。表中的现象(  )

年代

正统

景泰

天顺

使用媒介分类

银

35

27

31

谷

7

1

2

绢布

12

2

—

A.导致土地兼并现象严重 B.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C.反映明代经济发展趋缓 D.促使货币体系的单—化

3.

(2021·安徽蚌埠三模·27)明代的土地卖产契文中大体包括卖产人姓名、田土来源和性质、座落、卖产原因、买主姓名、价格、中介人等21项内容。此类契文如果加盖官印,即为 “红契 ”,否则就是 “白契 ”,两种契约都被认可。这种做法(  )
A.体现了土地买卖制度化 B.解决了土地兼并问题 C.带有资本主义萌芽色彩 D.推动了小农经济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