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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河南周口部分学校段考·3)《宋书·礼志》记载,刘宋御史中丞刘式之认为:
“皇太子正议东储,不宜与众同例,中丞应与分道。扬州刺史、丹阳尹、建康令,并是京辇土地之主,或检校非违,或赴救水火,事应神速,不宜稽驻,亦合分道。
”其议终被采纳。这反映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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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题
换一批1. |
(2027·河南部分中学月考·7)元嘉五年(428年),宋文帝下诏暗示侍中谢灵运主动辞官,谢灵运上表称病,不肯解职,朝廷准许他休假东归。还乡后谢灵运依旧昼夜游宴,御史中丞傅隆上奏弹劾,谢灵运遂被免官。这反映出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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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湖南部分学校开学考·3)《宋书》载:元嘉十三年(436年),御史中丞刘式之上奏;旧法只称中丞专道,却无明文界定出行分道的官员范围,执行多有疑惑,请求参酌旧仪予以明确。孝建二年(455年)朝廷正式下诏,确立御史中丞出行百官避让、与尚书令分道的制度。据此可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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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南新乡大联考10月月考·4)据《宋书·百官志》记载,刘宋时期御史所在官署称兰台,由御史中丞、治书侍御史、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符节御史组成,其下还有兰台令史。御史中丞掌奏劾不法,治书侍御史掌举劾,侍御史分曹理事。这表明刘宋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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