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2018·齐鲁名校教科研协作体山东、湖北部分重点中学高考冲刺模拟卷四·45)(原创,较难)(15分)【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史学家茅海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张之洞与戊戌变法研究》,该项目利用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的"张之洞档案"对戊戌变法进行研究,通过全新的材料,为人们呈现了一个未曾看到的戊戌变法的面相。以前人们大多认为:康有为变法时,地方大吏中只有湖南巡抚陈宝箴积极支持。对此,陈宝箴的后人陈寅恪曾说: “当时之言变法者,盖有不同之二源,未可混一论之也。咸丰之世,先祖亦应进士举,居京师。亲见圆明园干霄之火,痛哭南归。其后治军治民,益知中国旧法之不可不变。……至南海康先生治今文公羊之学,附会孔子改制以言变法。其与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者,本自不同。故先祖先君见义乌朱鼎甫先生一新《无邪堂答问》驳斥南海公羊春秋之说,深以为然。据是可知余家之主变法,其思想源流之所在矣。 ”茅海建教授在研究 “张之洞与陈宝箴及湖南维新运动 ”中,对这一问题作了说明。张之洞与陈宝箴之间有长达十余年的交谊,他们在公务中相互配合,是志同道合的僚属和政治盟友,且在学术思想与政治思想上大体一致。张之洞对《湘学报》及湖南维新运动的干预,陈宝箴都予以支持和配合。两人共同上奏了废八股的科举改制奏折,暗中就有抵制康有为学说之意。陈宝箴上奏要求下旨康有为将《孔子改制考》自行毁板,并在变法最关键时刻提议召张之洞入京,主持朝政。 ——摘编自刘本森:“张之洞档案”揭示戊戌变法的另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陈宝箴变法主张与康有为变法的异同。(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陈宝箴、张之洞变法的历史影响。 |
|
相似题
换一批1. |
(2018·河北唐山三模·45)【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15分)
材料 20世纪30年代初,很多中国学者认为 “统制经济 ”、 “计划经济 ”已变成了时代标语,经济统制的呼声日高, “拯救这末日的厄运最普遍有力的手段就是所谓的 ‘计划经济 ’或 ‘统制经济 ’”。1934年上海商会向南京国民政府提出实行统制工业政策的要求。自1935至1937年,南京政府及其官员加强了参加商业、工业和银行业的活动,政府举办的工商业迅猛增长,掌握了工商业和金融业的领导权。1938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名为 “计划经济 ”的战时经济方针,使国民经济实现计划化和军事化,其实质就是经济统制;1939年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 “统制经济 ”,1941年确立起统制经济体制,并全面实施;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随着《国家总动员法》的领布,国民政府战时统制经济进入其强化阶段。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国民政府实行统制经济政策的背景。(6分)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国民政府实行的统制经济政策。(9分) |
2. |
(2018·山东聊城一模·45)【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15分)
材料 驻外使臣制度初创之时,清政府考虑到 “使馆视行省有别,似可勿拘成例 ”,使臣的选拔制度一开始就有别于科举制度下选用一般官员的成例。其依据主要是王大臣的保荐。光绪元年总理衙门奏定,出使大臣由 “在京王大臣等,如真知有熟悉洋务,洞澈边防,兼胜出使之任者,具疏保荐 ”。 光绪二十七年(1901)外务部成立,是驻外使臣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光绪三十三年(1907)四月外务部奏定《变通出使章程》,其中规定: “嗣后简派各国二等公使定为二品实官,届时由臣部将历充外国参赞随员多年及通晓外国语言文字之合格人员开单请简。三年一任,任满回国后,候旨简用。如办理交涉得力,不妨接充联任,恳恩晋秩增俸,俾终身于外交一途,以尽其才。至给假休息,参随以下本有定章,嗣后出使大臣办理交涉得力者,三年任满,亦准给假回国,假满回任,俾得久於其职,驾轻就熟。 ”由此,驻外使臣的选用权集中到外务部,作为一种制度,完全确立起来了。章程中,明确要求驻外使臣职业化, “俾终身于外交一途 ”。这样,晚清驻外使臣从其隶属、官职到升迁之途,均开始与国际职业外交官制度接轨。……职业化要求,已成为清政府使臣选拔的首要条件。 ——摘自戴东阳《晚清驻外使臣与政治派系》 (1)根据材料,指出晚清驻外使臣制度 “初创之时 ”是如何选拔驻外使臣的。(6分)(2)根据材料,概括20世纪初晚清驻外使臣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5分)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这一改革。(4分) |
3. |
(2017·全国Ⅱ卷高考考前模拟预测一·44)(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武昌起义爆发后,为挽救垂危的统治,清政府资政院(带有国会性质的机构)仅用三天就起草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2条》,简称《十九信条》,采用英国虚君共和制模式,皇帝权力大大缩小,国会与责任内阁权力大为增强。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皇位继承顺序也由宪法规定,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由皇帝颁布,国会议员由国民公选。总理大臣由国会公举,皇帝任命。国会有权弹劾总理,总理也有权一次性解散国会。 ——整理自王立民《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概括《十九信条》出台的历史背景、特点。(9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清末修订的《十九信条》进行评价。(6分) |
组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