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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烟台二模·45)【历史一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15分)
材料 南宋处于中国封建社会变革与转型期,伴随着民间争言财利的好讼风尚以及无审级限制诉讼制度所引发的非法越诉、妄诉现象对司法秩序的冲击,南宋对质有相关法律进行了改革。新律规定:州县、监司的司法官员必须在民事案件审结后给争讼双方业事人出具包含有案情事实、法律适用和审断理由的法律文书 断由 ,以此作为诉讼当事人依此上诉的法定依据。南宋司法官员的民事审断虽然经常会参酌人情,以使判决更加圆润,但人伦情理仅其对法律的补充,而不是颠覆,更不是所谓的 伦理法 父母官诉讼 等传统学说所能涵括。实际上南宋司法官员早已践行了依据证据判决成文法传统。南宋司法理性化、近世化趋势,对当下的司法改革亦不乏历史启迪与思考。

——摘编自张本顺《变革与转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宋法制改革的背景。(8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南宋法制改革的影响。(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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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重庆高考模拟调研卷六·45)【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15分)
材料 鸦片战争后,随着中外不平等条约关系的建立,某些原有的国内涉外法规,为条约规定所取代,《大清律例》不得不进行相应修改。例如鸦片战争后,美、法通过条约为其在华侨民取得在通商口岸的习教权,同治九年清朝删除《律例》中天主教治罪条例,规定奉教之人礼拜诵经等事 概听其便,皆免查禁 。经过甲午战争和庚子事变的创巨痛深,清政府由被动走向主动,开始借鉴和吸收西方法律,改变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传统法制架构,逐步建立诸法并重、诸法分立的近代法律体系。例如,区分实体法和程序法,制订刑法、民法暨诉讼法,以及其他部门法,与世界法律相衔接。但 中外通行 方针侧重于 ,如1907年开始起草的《大清民律草案》,强调 采用各国新制 ,没有很好地容纳本国民事习惯,当时便遭到猛烈抨击。民国初年,最终成为废案。

——摘编自李育民《中外条约关系与晚清法律的变化》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清法律改革的特点。(8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晚清法律改革。(7分)

2.

(2017·福建莆田一模·40)(25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黄帝时期,三苗叛乱。三苗在攻打黄帝部族中,制定了酷刑。黄帝平叛后,其刑法却被沿用了下来。秦代崇尚法治,坚持轻罪重刑,严刑酷法。汉朝以亡秦为鉴,约法省刑,简易疏阅,强调法自君出,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唐律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明确规定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宋代法制基本上沿袭了唐律。明太祖惩元之弊,以重典酷法治国,在《大明律》之外,还专门制定了《大诰》作为司法依据,使 诏狱 制度化。清代强调 以德化民,以刑弼教 ,一般较为宽松。晚清,在西方列强入侵的冲击下,逼迫统治者对法律条文做了一些修改。但是,最终也未能走上立法民主化、司法独立化的近代化道路。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等

材料二 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它留给世人的是浩瀚如海的私法规定及私法学说。《国法大全》几乎全部为私法,五大法学家的主要著作也大部分为私法。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正如约翰·塞尔蒙评价道: 当一个熟悉罗马法术语的英国律师去学习法国或德国的实用法律书籍时,他会发现这一切并不陌生。

——摘编自庞朝骥《中国、古希腊、古罗马法律起源特点之比较》等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古代中国法律和罗马法内容的特点及它们出现的背景。(15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古代中国法律和罗马法在近代命运不同的原因。(10分)

3.

(2016·海南海口一模·26)(12分)阅读下列材料,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材料一家政统于家长 的中国封建宗法制度下,不忠不孝是十恶之首。家长对子女不仅有主婚权,而且《大清律例》有关惩治 子孙违反教令 罪的条例中,已把处死权赋予封建家长了。直到解放前,还有家族对 不贞 女子执行死刑的情况。家庭又把向国家交纳田税赋税以及服差役当作重要的责任,宗法制家庭成为维护封建国家的有力因素。随着一体化结构的强化,封建统治者也有意识地加强宗法制度。宋明以后,宗法制度的家族组织同构作用强化到这种地步,以至于在结构形态上也和国家社会组织一样由三个子系统组成。

——摘编自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一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

材料二 直到晚清时期,传统的中国家庭同一个微型王国一样,家长拥有君主之权威,他有权实施家法并操纵家庭成员的生死大权。政府承认家庭的这种全能作用,而且不干涉家庭内部的父子、夫妻和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但是,随着外国学说和政治哲学的传入,许多研究西学的学者开始推行这样一些基本观念:家长的权利逻辑上隶属于国家,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不受家长控制的权利;男女作为国家的基本分子,是平等的。这些观点,动摇着家庭关系的根基,在年轻人中间广为流行。

——摘编自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中国家族制呈现出的基本特点。(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家庭中家长地位受到冲击的原因。(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