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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茂名二模·27)百官父母之丧,称丁忧。洪武八年(1375年),诏百官闻父母丧,不待报即可奔丧,并解职守制三年;匿不举哀或不离职者,过期则发配为民;守制期满再起用时还要进行考核。丁忧时如工作需要,皇帝可以
“夺情
”令其继续任职。这些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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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题
换一批1. |
(2021·四川南充二模·27)在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言官(负责监督与上谏)声名显赫。在明朝200多年的历史中,多次出现过言官死谏的场景,如嘉靖皇帝沉迷道学不理政事,无人敢劝,在言官的进谏下未做出过于出格之事。言官这些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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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黑龙江齐齐哈尔一模·27)明末清初史学家张承泽的《春明梦余录·都察院》记载,
“凡监察御史有缺,令都察院堂上及各道官保举。务要开具实行闻奏,吏部审察不谬,然后奏除。其后有犯赃滥及不称职,举者同罪
”。这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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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5·江苏南京三模·4)明武宗即位,阁臣刘健等提出几条压制近幸的办法,
“拟旨上,不从,令再拟。健等力谏,……不报,居数日又言……越五日,健等复上疏,历数政令十失,……健知志终不行,首上章乞骸骨(辞职),李东阳、谢迁继之,……帝勉从之
”。材料中的阁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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