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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一模·44)【历史一一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15分)
材料 海关自主前,中国的海关行政大权主要掌握在外国人手中,海关总税务司各关税务司及海关高级职员均由外国人担任,中国政府基本无权过问。海关自主后,国民政府开始加强对海关的行政管理,在财政部下设了掌管海关事务的关务署,保留了海关行政系统及其文官服务传统,但 “海关将只应恪遵政府命令,掌管征税工作 ”;海关税则由中国政府自行制定;海关总税务司虽仍由英国人担任,但他必须听命于中国政府,是财政部关务署监督的雇员;海关华员可充任高级职员,同级华洋职员待遇相同。1929年关务署决定除特别技术人员,停招洋员,遇缺由华员符合条件者升补;关务署还从海关华员中选拔了一批人出国培训,并从中挑选优秀人才担任各级职务。海关自主后,国民政府改变了由外国银行负责储存和保管海关税款的惯例,改由中央银行储存和保管所有海关款项;总税务司设立缉私专科,组建各关武装缉私队;财政部于1934年颁布了《海关缉私条例》,对缉私相关事宜做了详细规定。 ——摘编自陆仰渊、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 (1)根据材米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国民政府海关关政改革的特点。(6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国民政府海关关政改革的意义。(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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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批1. |
(2019·江苏
“百校大联考
”高三第三次测试·24)(10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重要的政治改革。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无如下有老耄守旧之大臣,屡经严责而不恤,上有揽权猜忌之西后,一切请命而不行。故皇上康先生之所欲改革者,百分未得其一焉! ——梁启超《戊戌政变记》 材料二 改革就是新与旧的斗争,新的代替不了旧的,则必然是旧的扼杀掉新的。而从某种意义上讲,除旧比布新还要难,因为除旧就意味着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夺掉和旧体制相联系的那一部分人的饭碗,必然引起大的社会动荡。——李喜所《梁启超对戊戌变法的反思》 材料三 戊戌变法的失败,证明了改良主义是一条行不通的道路,是一条失败的道路。……改良主义的产生,总是对抗革命,企图缓和社会矛盾,本质上是反动的。——中国近代史丛书编写组《戊戌变法》(上海人民出版社 1972年) 材料四 关于戊戌变法的研究,所依据的材料主要是运动过后不久出现的梁启超的《戊戌政变记》和康有为后来的陈述,如《康南海自编年谱》。由于作者就是当事者,所以很难作为信史。但这些作品都不同程度强化了康梁系话语,而来自清政府方面的解释几乎一直没有看到。——《回顾戊戌、重温历史》《光明日报》2008年12月7日 请回答:(1)据材料一、二,指出戊戌变法不能取得成功的原因。(5分) (2)材料三和材料四中提到的两部文献在研究戊戌变法运动史中分别有什么明显缺陷?我们从中应得到什么认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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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泉州二模·41)(25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民国以后,随着国内近代民族工业的发展,工商实业界要求修订关税特别是提高进口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北洋政府在社会與论和自身财政短绌的压力下,与各国交涉要求修定关税税则。几经周折,1925年 “北京关税特别会议 ”上中外达成协议。1928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海关进口税税则》:此规定自1929年起中国关税自主。1929—1934年中国先后四次修订关税。1929年维持5%的进口税率不变,根据不同商品种类另加2.5—22.5%的7级附加税。1930年,将进口税分为12级,最低为2.5%,最高为50%.1933年,将进口税分为5%至80%的14级。1934年,迫于日本的压力,国民政府对进口税税率作了些让步性的修正,但仍有些商品的进口税继续提高。此后,民国政府关税细则仍有些升降起伏的变化和调整,幅度均不大。 ——摘编自《中国近代经济史》等 材料二 1947年11月,美国邀请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签订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此后四十多年间,该协定内容多次进行修改补充,主要规定:缔约国之间对于进出口货物的关税规费征收等方面,一律适用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但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安排都作为最惠国待遇的例外;缔约国之间通过谈判,在互惠基础上互减关税,原则上应取消进口数量限制,若国际收支出现困难的,属于例外;因意外情况对该国生产者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时,该缔约国可在所必需的程度和时间内,暂停所承担的义务。1947—1979年,在总协定的主持下各国共进行了7次多边贸易谈判,达成关税减让的商品就近10万种。到1985年5月为止,关贸总协定的正式成员国已发展为90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关贸总协定国家和地区的总贸易额占世界总贸易额的80%以上。——摘编自《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民国时期关税制度的变化趋势,分析其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关贸总协定的特点,并简要评价关贸总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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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遂宁一模·45)【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15分)
材料 1936年7月,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营利所得起征点为2000元,报酬所得起征点为月入30元。条例颁布后,引起各地商会的讨论。1937年1月,上海律师公会成立所得税暂行条例研究委员会,一面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减免,一面表示, “本公会拥护良税,素不后人 ”。1937年1月1日,营利事业及存款利息所得税全面开征。1943年1月,政府又公布《财产租赁出卖所得税法》,将所得税扩展到财产税类别。1943年2月,国民政府提高了起征点,但同时也提高了税率,强化了罚则。根据财政部统计,国库收入中所得税由1937年占比4.15%上升到1940年占比16.34%。所得税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摘编自《中华民国工商税收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国民政府所得税改革的特点。(6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国民政府所得税改革的作用。(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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