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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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南师大附中高三第二次月考·28)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
“真正的法律,其神圣性不可能被贬低,其合法性不可能被扭曲,其效力不可能被废止;我们不能通过元老院抑或公民大会的命令来驱逐它,我们无须诉诸任何人来确定和解释它;谁若违背之,哪怕他逃避了对他的行为做出的其他相应惩罚,也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说明当时罗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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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题
换一批1. |
(2023·江西八校4月联考·32)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认为:
“一切权利都是从人民来的。皇帝的命令何以有法律效力呢?因为皇帝的地位是人民给他的。官吏为什么有权力呢?因为官吏是人民选举出来的。
”这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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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2·黑龙江省大庆市高三检测·16)罗马法物权制度中有一条著名的
“共有
”制度,指两个以上主体共同拥有对某一物的所有权,与现代的
“共同共有
”观念不同,罗马法更侧重
“按份共有
”,并对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共有物的分割等都做了精致的规定。这是罗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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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6·东北名校高三第三次调研·32)英国史学家梅因指出“(罗马法)仪式和允约本身有同样重要性,甚至比允约更为重要
”。如果一个固定形式被遗漏或误用,法律行为便告失效。相反,如果所有程序和仪式均已正确进行完毕,即具有法律效力,至于法律行为是否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法律并不关注。这表明罗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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