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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全国高考新课标卷·4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15分)
材料一 北宋初年规定:租佃土地须 “命立要契,举借粮种,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 ”。如有纠纷, “只凭契照为之定夺 ”。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诏: “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州军,旧条:私下分田客(佃户)非时不得起移,如主人发遣,给予凭由,方许别住。多被主人折勒,不放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年收田日毕,商量去处,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如是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县论详》。 ” ——摘编自《续资治通鉴》等 材料二 知大名府韩琦言: “臣准散青苗诏书,务在惠小农,不使兼并乘急以要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所立条约,乃自乡户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陌,三等以上更许增借。 ”——摘编自《宋史 食货志》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其中制度规定的目的。(10分)(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相关制度规定的历史背景。(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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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批1. |
(2023·河南五市二模·45)【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5分)
材料 为了克服 “养兵 ”带来的弊端,以及裁减冗兵,节省军费,提高军队的战斗力,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采取了 “省兵之策 ”。首先,政府下令在禁军、厢军中进行考核,不能胜任禁军的降为厢军,厢军中不能担负职责的免为平民,尔后又 “诏拣诸路半分年四十五以下胜甲者,升为大分 ”。又因宋军队数量庞大,与军队服役时间长不无关系,故王安石采取 “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之 ”的对策。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 “诏废并诸军营 ”,将 “陕西马步军营三百二十七,并为二百二十七 ”,并且规定 “马军额以三百人,步军以四百人 ”,其后 “凡拔并者,马步军营五百四十五并为三百五十五 ”。自熙宁至元丰, “岁有废并甚众 ”。 ——摘编自徐正华、何建华《试论王安石变法中的军政改革措施》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王安石 “省兵之策 ”的特点。(6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王安石 “省兵之策 ”改革。(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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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全国高考Ⅱ卷·45)【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15分)
材料 熙宁二年(1069年),宋廷开始精简军队,压缩编制,到元丰八年(1085年)禁、厢军总数减为80万左右,比原先减少30多万。熙宁七年,开始实行 “将兵法 ”,把当地各部分禁军以及有战斗力的厢兵、蕃兵、乡兵等,混合编组为 “将 ”,下设 “指挥 ”。每 “将 ”自2 000多人至1万多人不等,通常为5 000人左右,设正、副将为长官,选择有作战经验和才能的人担任。诸将长官统领并训练本将士兵,以达到将知兵、兵知将的目的。将兵多数戍守本路,在本路辖区内更戍,但也有一部分将兵到指定的别路更戍。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王安石实行将兵法的历史背景。(6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王安石将兵法改革。(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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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全国高考Ⅱ卷·48)中外历史人物评说(15分)
材料一 中国古代有功臣配享制度,即一个皇帝逝去后,要在已故臣僚中选取功勋卓著的大臣陪祀其庙庭。功臣配享皇帝,是朝廷对该大臣的最高评价。北宋神宗时,王安石 “变风俗,立法度 ”,主导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改革。哲宗绍圣初年,诏 “王安石配享神宗皇帝庙庭 ”。南宋建炎初,有人提出 “自绍圣以来,学术政事败坏残酷,致祸社稷,其源实出于安石 ”。于是, “罢安石配飨神宗庙庭 ”。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宋史》记熙丰(宋神宗年号熙宁、元丰)事实者,成于南渡以后史官之手,而元人因而袭之,皆反对党之言,不可征信。今于其污蔑荆公(王安石)处,皆一一详辩之……荆公不仅为中国大政治家,亦为中国大文学家。——摘自梁启超《王荆公》(1908年) (1)根据材料一,分别指出两宋对王安石的评价及其主要理由。(6分)(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梁启超重新评价王安石的目的及采用的方法。(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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