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2014·湖北宜昌高三元月调研·45)(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唐朝人口数和纳税人数变化表:

 

天宝十四年(755

52929119

7481231

上元元年(760

12990386

2370799

35938733

5210432

——引自唐朝杜佑《通典》

材料二 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

——《陆宣公集》

(1)依据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一所述现象出现的原因及其危害?(9分)
(2)材料二反映的税收内容有何变化?相对来说有何优点?(6分)

相似题

换一批

1.

(2018·重庆巴蜀中学高三高考适应性月考四·45)(15分)【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唐朝建国以后,土地兼并便在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增多。农民选亡,政府往往责成邻保代纳租庸调,结果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安史之乱后,军費急需,各地军政长官都可以任意用各种名目摊派,无须获得中央批准,于是杂税林立,中央不能检查诸使,诸使不能检查诸州,赋税制度非常混乱,阶级矛盾十分尖锐。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 两税法 。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一年分夏秋两次征税。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表明朝廷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
在两税法推行进程中,贪得无厌的封建官吏又在两税定额之外巧立名目敲诈勒索,如 间架税 除陌钱 等等。沉重的苛捐杂税,使劳苦人民陷入了生不如死的悲惨境地, 两税法 实际上已不再存在了。

——摘自《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概括唐朝实行两税法改革的原因。(7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唐朝的两税法改革。(8分)

2.

(2018·河南中原名校高三第四次质量考评·27)【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15分)
材料 唐代初期,延续北朝和隋代的均田制,把政府控制的田地平均分配给失去土地的农民,但政府分配给失地农民的田地只是全国土地的一部分,王公贵族和官员在土地分配上占有绝对的特权,土地占有的不均现象依然非常严重。唐初,普通农民的税收主要为租、庸、调三种类型。 就是均田制下对农民所得土地所征收的田税; 是劳役; 则是对农民家庭经济作物征税。唐初的 租庸调 ,不管农民资产的多寡,都统一按照一个标准来纳税。即按照人口纳税,而非按照个人或家庭的资产来纳税,但是到了唐代中期,土地兼并愈来愈严重,愈来愈多的田产都集中到那些不用缴纳田赋的官僚、豪强、大地主手中,但 租庸调 的税制却依然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个人田产的占有量存在着巨大的悬殊。
唐德宗建中元年,鉴于 租庸调 税制极为严重的弊端,实施了 两税法 改革。所谓的 两税 ,并非是指两种税收,而是指田赋在夏、秋两个固定的时间统一征收。而 两税法 实施之前的 租庸调 ,往往较为混乱,征税时间过长,效率很低。 两税法 的主要原则是不管是本地人还外地人,只要在当地拥有田产,就必须按照田产的多寡来缴纳田赋。而且 两税法 是以钱计税,然后再换算成实物来缴纳,开了以货币计税的历史先河。

——梁盼《唐代的税制改革》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 租庸调 税制的弊端,并指出相比于 租庸调 税制与 两税法 的不同之处。(8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实施 两税法 改革的影响。(7分)

3.

(2016·广东东莞六校高三12月联考·44)(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春秋末鲁国开始实行 初税亩 ,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秦汉按编户征收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隋唐实行租庸调制,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唐中后期实行两税法,分夏秋两季征收赋税,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北宋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法,规定官僚也要交纳役钱,实行方田均税法,清查隐瞒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平均赋税。明后期张居正实行 一条鞭法 ,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 并为一条 , 折成银两,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清雍正初年实行摊丁入亩,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折成银两征收,正式废除人丁税。
(1)根据材料,指出中国古代的主要税种和赋税演变的趋势。(7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朝赋税改革的意义。(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