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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南郑州一模·31)(15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帐;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板位,流外考较,诸司附奏挟名而已。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涖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宋史》卷131《职官》

材料二 美国人生而平等,因而从未为创造平等而操心。他们也没有经历过民主革命的苦难就坐享民主革命的果实。美利坚合众国一诞生便引进了17世纪英国的政府形式和施政方法。所以,美国人从未为创造一个政府而担忧。……当一个美国人在考虑政府建设问题时,他的思路不是如何去创造权威和集中权力,而是如何去限制权威和分散权力。

——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是 如何去限制权威和分散权力 的?(5分)
(3)依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朝和美国二者分权的目的有何本质差异。(4分)

相似题

换一批

1.

(2021·河北秦皇岛二模·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一
蔡邕字伯喈,陈留圉人也。邕性笃孝,母常滞病三年,邕自非寒暑节变,未尝解襟带,不寝寐者七旬。母卒,庐于冢侧,动静以礼。……建宁三年,辟司徒桥玄府,玄甚敬待之。出补河平长。召拜郎中,校书东观。迁议郎。

——摘编自南朝范晔等著《后汉书·蔡邕传》

材料二
元朝后期,高明创作了南曲《琵琶记》,写的是东汉末年陈留郡书生蔡邕与赵五娘新婚不久,即奉父命进京城洛阳,到礼部报名参加科举考试。他考中状元,被天子任为议郎。牛丞相奉旨召他为婿,他百般拒绝不成,只得与牛小姐成婚。而此时家乡的赵五娘孝敬公婆,备受困苦煎熬,剪发卖钱埋葬去世的公婆。之后,赵五娘携带琵琶一路求乞去京城寻夫,终于找到蔡邕。全剧以一夫二妻的大团圆结束。

——摘编自《琵琶记》小说本(吕树坤编著,吉林文史出版社)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判断两则材料记述蔡邕入仕途径的合理性,并说明理由。(12分)

2.

(2018·浙江绍兴选考科目适应性试题·3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0分)
材料一 从世界史的观点看,美国革命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新的、不同类型的国家。
美国通过了旨在使《独立宣言》在生活中得到实现的种种法律。他们将公民权扩大,所有成年男子都拥有了选举权。十三个州都正式通过了包括人权在内的宪法,这一宪法保证公民天赋的权利。
一个独立的共和国在美洲的建立,在欧洲被广泛地解释为:它意味着启蒙运动的思想是切实可行的——一个民族有可能建立一个国家,有可能制定一种建立在个人权利基础上的切实可行的政体。

——编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我们推倒满洲政府,从驱除满人那一面说是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那政治革命的结果,是建立民主共和政体。……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我们现在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流弊,便要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督权,造成一个很好的完璧,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像这样的政府,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国家有了这样的纯良政府,才可以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

——摘自1906年孙中山《民报》创刊周年大会上的演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 美国革命 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历史意义。结合所学知识,用一句话概括美国1787年宪法的历史地位。(5分)
(2)依据材料二归纳孙中山民权思想的内涵,并指出孙中山所设想的政体与西方国家相比的新变化。结合所学,简要说明孙中山特别强调这种变化的理由。(5分)

3.

(2016·湖南长沙一模·40)(25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3世纪末,蒙古人建立了一个以北京为中心的 欧亚大贸易圈 。蒙古帝国的中央财政并不依赖从农业生产中得到的税收,其岁入的八成到九成都是由专卖和通商产生的商业利益所构成的。由于商税的缴纳通过白银或是与白银相联动的纸币来进行,由此建立了以白银为媒介的经济运行模式。由于蒙古大汗拥有履行职务的绝对权力,他们说的话会当作圣旨以各种方式记录下来,中央行政部门因此成为了一个庞大的文件库。但是由于大汗是由皇室成员推选而决定的,这就造成事实上大汗可以发挥的私人权力极少。而且这种权力只局限于这一任大汗身上,一旦其他大汗继任,那么以中央政府为首的一切机构都会进行人员调整,前任大汗的法令就会失效。

——摘编自【日】彬山正明《蒙古帝国的兴亡》

材料二 经过激烈的争吵,制宪会议终于通过了这部《联邦宪法》。宪法规定行政权归美国总统、立法权归国会、司法权归最高法院。总统由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总统权力很大,在权任命官员,有权缔结条约,同时还是武装部队总司令。这样一个类似英国国王的角色不能不引起与会代表的警惕,所以为了避免行政权过大,宪法加强了国会和法院对总统权力的制约,如国会有权否决总统的提案甚至有权弹劾总统,而最高法院也可以宣布总统的法案违宪。又经过两年的时间,在得到多数州的批准之后,根据宪法举行了选举,华盛顿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摘编自【美】美尔奇斯和尼尔森《美国总统制:起源与发展(1776—2007)》

(1)根据材料一归纳13世纪蒙古帝国的特点。(10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美国总统和蒙古大汗的类似之处,并分析美国总统之所以具有这些类似之处的原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