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①
允许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②
实施细菌战、毒气战
③
进出口货物税款须商量而定
④
东交民巷为“使馆界”
斯诺
“当今时代无与伦比的一次史诗般的远征”;“是历史上最盛大的巡回宣传”
索尔兹伯里
“是一曲人类求生存的凯歌,人类有文字记载以来最令人振奋的大无畏事迹”
史沫特莱
“事实、数字和一路上千山万水的名称,都不足以说明其历史意义”
安东尼
“是现代历史中最重要的事件”,“是锻炼以后中国领导人的熔炉”
二、材料阅读
—— 摘自薛福成的《筹洋刍议》
—— 编自马克垚等主编的《世界文明史》
——(美国学者)费正清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总统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五十三条
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其国会之组织及选举法,由参议院定立。
—— 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编
—— 摘自朱健华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
—— 摘自《历代名臣奏议》
——改编自周恩来的《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
—— 摘自王立民等《“西法东渐”与近代中国寻求法制自主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