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1912年
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教育宗旨》
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
1938年
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国难时期教育宗旨》
拥护国家领土主权之完整,并尽力实施切合国难时期需要之教育,即着重于抗战与建国并行的教育方针。
1958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有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材料阅读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史编》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摘编自《近代中国民主观念之生成与流变》
——岳麓版《文化发展历程(导读)?》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摘编自郑克鲁主编《外国文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