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2分)
材料一
唐代家训很盛行,即便是帝王、皇后、太子,也热衷于作家训以训诫子弟。其内容不外乎忠孝、德行、诗书、勤俭、谦虚、礼让、信义等方面,部分家训也打上了佛、道思想的烙印,提到
“宿业报应
”等观念。中晚唐《太公家教》《武王家教》等家训,汇集前代名言警句,编撰成文,以劝诫天下子弟。优秀的家训仅仅是士族名门家风形成的有效条件,还需严明的家法作为保障。京兆柳公绰家族,以家法严明著称,用近乎苛刻的方式督促子弟日夜苦读,博取功名。
——据金滢坤《唐代家训、家法、家风与童蒙教育考察》等整理
材料二
晚清以降,传统乡里制度逐渐崩解。1908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规定城镇乡为地方自治的基层单位,由选民选举产生自治机构。民国建立后,北洋政府延续了地方自治的框架,但基层治理权逐渐被地方豪强、士绅把持,自治沦为形式。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重新推行保甲制度,实行
“管、教、养、卫
”一体化的管控模式,试图重建中央对基层的绝对控制,但因战乱频发、基层矛盾激化,始终未能实现对全国乡村的有效治理。
——摘编自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高旺《晚清以来中国基层治理的历史考察》
材料三
1943年,边区少女封芝琴与张柏自由相爱,但封父为彩礼将其卖与朱家;封芝琴知晓后抗婚,并使张家抢婚。封父状告张家
“聚众抢亲
”,县司法处据
“抢婚违法
”判封张婚姻无效。封芝琴奋起抗争,状告县政府断案不公,上诉至陇东专员马锡五处。马锡五深入群众了解实情与舆情,公开审理并依据《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宣判:准予封张自愿结婚并登记;张父抢亲扰乱秩序,判处徒刑;封父卖女违法,科处劳役。判决兼顾法理与民意,当事人服判,群众认可。该案于1951年改编为评剧《刘巧儿》,成为1953年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核心宣传案例。
——摘编自杨建福《从“刘巧儿案”看陕甘宁边区政府的社会改造运动和婚姻司法制度》 (1)根据材料一,指出唐代家训盛行的原因。(8分)
(2)根据材料二,总结民国时期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6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陕甘宁边区
“刘巧儿案
”司法实践的意义。(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