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8分)
材料一
西周至东周时期,爵制用来分辨、标示不同层级高下。在爵制变化形成的过程中,
“公、侯
”是一组,
“伯、子、男
”是另一组。
“公
”和
“侯
”不是绝对的上下关系,
“公
”在亲族关系中和周天子接近,且辈分比周天子高。
“侯
”则意味着靠军功或承担军事责任而得到的分封位置,负责在重要的地方守卫。分封赐爵,每位诸侯都有其爵位,从而有了和其他诸侯相处的固定行为模式。城与城之间的事务,不可能也不需要都诉诸周天子来解决。如果发生了纠纷,第一步是先考虑争执双方的相对身份,然后就近找到一个比双方地位都高的人来仲裁、协调。爵制并未随着周朝的灭亡而消失,进入封建帝国时期,几乎将所有的奴隶以上的人都包纳在其中。
——摘编自杨照《讲给大家的中国历史02:文明的基因》
材料二
据统计,900年时,法兰西的公爵领和伯爵领有29个,到987年,规模不同的公爵领和伯爵领增加到50多个。这些公爵和侯爵与法兰西国王仅在名义上保持着封君与封臣的关系。这些公爵和伯爵往往再次分封土地,形成较低一级的封建主,俗称堡主。城堡其实就是一个军事要塞,为寻求庇护的居民提供设防地。城堡不是国家公共权力之下的防御工事,而是由大小封建主建造并掌控的地方性的私人防御体系。封建主(堡主)依据公爵、伯爵封授的或自己篡夺的权力对辖区内居民征缴劳役和捐赋。有学者称,那时,自由人归入封建体系不全是强者对弱者恐吓的结果。封建体系遏阻了无政府状态,它们保护了生命和财产,正因为这样,它们代表着社会进步而非社会衰退。
——摘编自侯建新《抵抗权:欧洲封建主义的历史遗产》
材料三
官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构成要素。这些构成要素包括爵位和官阶,臣子和君主之间就是
“主卖官爵、臣卖智力
”的关系。爵是爵位,代表一定的社会地位和所享有的政治、经济特权;官是官职,规定官员的权力范围和所管辖的具体事务。
——摘编自臧知非、沈华《分职定位——历代职官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周代爵制的特征。(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简析西欧封建体系发展并推广的历史影响。(8分)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归纳影响周代中国和中古法兰西爵位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共同因素。(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