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5分)
材料一
据记载,大禹曾发布禁令,
“春三月……以成草木之长
”
“夏三月……以成鱼鳖之长
”。及至商、周,这一法令被统治阶级广泛应用。商朝时期,城市已经具有了相当规模,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产生了大量的废弃垃圾。对此,统治者规定
“弃灰于道者断其手
”。西周时期,统治者专门设置了
“山虞
”
“林衡
”
“川衡
”和
“泽虞
”等官位对山林湖泊进行监管,便于贯彻执行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的各项规定。据《伐崇令》记载,如若有人不遵从不得填井、伐树等禁令,一律处死,且不得赦免。
——摘编自贾秋宇《中国古代的生态环境立法及史鉴价值》
材料二
由于水旱天灾和国民党军队的
“围剿
”,苏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 府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将山林河湖塘收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统一管理。此外,苏区各种土地法和训令都对山林川泽的治理与保护作了明确规定。中央土地部下设置山林水利局,各省、县、区各级土地部则下设山林水利科,专门负责山林水利事务。在党的号召下,根据地人民开展广泛的植树造林运动和兴修水利运动。1934年,苏区政府公审并枪决火烧196块山林的钟三寿,对因马虎失职导致山林烧毁的王九根撤职并监禁。
——摘编自宫婉琳、罗玉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革命根据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材料三
2026年3月12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 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部16万多字的法典共1242条,分为5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 、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宣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
“法典化
”时代。
——摘编自新华社《以法为纲山青水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诞生记》 (1)根据材料一,概括先秦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特征。(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央苏区保护生态环境的举措,并分析 中央苏区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因。(12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阐释《中华人 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意义。(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