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51年3月31日,英国宪章派代表大会通过“宪章派鼓动纲领”,其中就教育问题指出:“因为每个人有权拥有物质生活的手段,所以也同样有权拥有精神生活的手段。扣压智力需要的精神食粮,如同不发给身体所需的食品一样,都是不合理的。宪章派详尽地提出了他们的具体要求: 第一,凡受国家资助的学校,学院和大学,必须向全体公民免费开放,并且强迫父母使孩子接受普通教育; 第二,在高等学校受教育是免费的,但是按自愿原则。 第三,开办工业学校培训青年掌握各种行业和技术,以便逐渐取代学徒制度。 ——摘编自李冈原《近代英国教育特征初探》 |
1904年清政府颁布新的学校教育制度,对学校系统、课程设置、学校管理都做了具体规定,包含着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体系……1907年,京师有学堂一百二十七所,直隶有学堂四千五百多所。到1911年,全国学校已增至五万二千五百余所,学生总数已达一百五十六万多人。新学堂开设了很多以近代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课程,采用的教材基本上都是外国教材的译本和改本,新式学堂的建立和新学堂中新的教学内容的出现,使得新式人才在数量上大增。 ——蔡新职等《清末新政教育变革对中国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