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秦汉时期,中央和地方均设置有专门的水利机构。中央由御史大夫总揽全国水利,并辅之以治粟内史、奉常、少府、水衡都尉、内史、主爵中尉等机构。由于河道分段管理,各自为政、治河力量分散;又因交通落后造成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难免贻误治河的最佳时机。汉成帝任王延世为河堤使者(后更名为河堤谒者),代表皇帝前往河患前线专门负责治河。河堤谒者上传下达,直接代表皇帝将中央的指令及时部署到地方。黄河沿岸的都水官作为河堤谒者的下级,都要听候差遣,地方其他官员也在治河上对河堤谒者给予充分支持与配合。河堤谒者设有固定治所并有所属机构和吏员,全权掌管治河事务,
“其主要职责为疏浚川谷和治理河决
”,无事时巡察河堤排除隐患,河决时组织河工堵口。
——摘编自王星光、冯乐辉《河堤谒者与汉代黄河国家治理体制的构建》
材料二
北宋建国后,宋廷首先责成黄河沿岸州、县政府对辖境内的黄河堤防实施分段治理,又置河堤使,以本州长吏兼河堤使,在正月至
“季春
”(即农历三月)修治黄河河堤。随着黄河水灾的加剧,宋廷确定了州级长吏和县级令佐的巡河制度。县级官员同州级官员一样被赋予了固护河堤的职责。宋廷在调整地方治河机制的同时也在不断派遣中央使臣参与黄河治理。景德元年(1004)二月,诏
“每岁遣使阅视黄、汴河堤,回日具委保以奏,异时有坏决,连坐其罪,修护河渠,各有官属,使者暂往,安可专责,自今罢之
”。宋廷还尝试统筹治河,在澶州与滑州设置修河都部署,最终设置了中央治水机构——都水监。
——摘编自王琳珂《委下与统筹:北宋地方河务运行机制的演变(960—1058)》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河流治理的角度,分析汉代与宋代国家治理的共同点。(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中国古代重视河流治理的意义。(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