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典的集大成者,其大量的民事或契约关系通过刑罚手段进行调整。法律明确将一系列违反日常伦理的行为纳入刑律严惩,这些规定将儒家经典中倡导的孝行与不孝的禁忌,悉数转化为具有强制力的法条。当
“孝道
”与一般法律程序发生冲突时,伦理甚至能优先于成法,这体现了在具体案件中
“经律两不失
”的考量。
——整编自张颖《从唐律“尊长身份犯”看传统社会控制结构》等
材料二
1804年《法国民法典》通过一系列具体条款,重塑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体现了全新的法律理念。法典第544条将所有权定义为
“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这一条款确立了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在实践中,法典还通过具体规定,例如明确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待遇上的平等,这使得《人权宣言》中的平等观念变成了可操作的法律现实。
——整编自彭艳艳《法国民法典——近代法典化的开端》等
材料三
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并非对国外立法的简单照搬,而是在充分借鉴大陆法系经验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的创新。例如它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强化了对人格尊严的维护,弥补了传统民法典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它将
“绿色原则
”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回应了现代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迫切需求。此外,民法典还将
“树立优良家风
”写入婚姻家庭编,这既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
“家国同构
”理念的现代转化,也是对我国长期以来民事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升华。
——整编自王利明《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唐律疏议》与《法国民法典》在核心理念与法律功能上的主要差异。(6分)
(2)根据材料三,概括中国民法典所蕴含的立法智慧,并分析其时代意义。(7分)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民事法律发展的认识。(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