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大约从18世纪末期开始,随着清朝中衰之势日渐显著,主要以官力为救荒主体的
“盛清模式
”难以普遍维持。在经济发达的江南等地,官府越来越多地借资民力,形成官民共建的捐赈体制。1877—1879年
“丁戊奇荒
”爆发后,以一批江南士绅为主体的民间人士自发掀起了针对华北灾民的赈济活动,历时四年多,从社会上募集并散放赈银100多万两,赈济区域包括山东、河南、山西、直隶四省,救济灾民总数超过百万,为从来未有之义举。
——摘编自朱浒《从一尊到多元:晚清社会救济机制的结构性演变及其意涵》
材料二
178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议员托马斯·吉尔伯特提出的《改善穷人救济和就业法案》(又称
“吉尔伯特济贫法案
”)。该法案允许邻近教区联合管理救济事务,设立统一监督管理机制,力图在保留地方自治基础上引入中央政府的适度干预。这一立法不仅体现了英国政府在经济与社会转型背景下,通过调整央地关系提高治理效率的努力,也为1834年实行全国统一管理的济贫制度(即
“新济贫法
”)做了准备。
——摘编自征咪《央地关系视角下1782年英国吉尔伯特济贫法案》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晚清捐赈体制与1782年英国吉尔伯特济贫法案的历史背景差异。(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晚清捐赈体制和1782年英国吉尔伯特济贫法案的作用。(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