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立法与党的治理】(14分)
材料一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随着边区经济的发展,陕甘宁边区经济立法经历了起始、发展与完善三个阶段,逐步建立起系统化的经济法规体系。起始阶段,边区颁布税收、农业、工业和商业法规,首次制定《陕甘宁边区政府税收条例》《陕甘宁边区义务耕田队条例》等,助力经济恢复;发展阶段,制定《陕甘宁边区财政厅组织规程草案》《禁止私人收售质押及私运现金出境惩罚条例》等,形成以财税法规为主体,农林工商、交通运输和金融业协同发力的经济法规体系;完善阶段,颁布《修正陕甘宁边区货物税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统一累进税暂行办法》等,推动边区经济实现由外援型向内生型的根本转变。
——摘编自徐晓雪《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经济立法的历史考察》
材料二
1949—1978年,是中国经济立法的初创期。这一时期的经济立法主要围绕农村层面的农业土地、城市层面的工商管理、国家层面的财税金融三大领域展开,以
“一化三改
”和
“八字方针
”为重要节点,形成了以国营经济为主导、建立和发展公有制与计划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立法特征。1978年至今,经济立法进入推进期,经历了从经济法规体系到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演进过程,立法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市场秩序、宏观调控、对外开放等领域,形成了开放、包容、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摘编自单飞跃《1921~2021年百年间中国经济立法的变迁中国共产党经济治理逻辑的立法考察视角》
(1)根据材料一,指出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经济立法的主要特点。(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从抗日战争时期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立法的主要变化,并分析其原因。(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