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
大事 |
| 1949年 |
依据《共同纲领》,国家对属于官僚资本家、反革命、战犯、汉奸及国民党政府等的房产分别执行了接管、没收、征收、征用的政策 |
| 1950年以来 |
国家投入了较多资金用于住房建设 |
| 1956年 |
对城市私人房屋采用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方式,对城市房屋占有者用类似赎买的办法,给以固定的租金,来逐步地改变它们的所有制;城镇职工按职级、工龄、家庭人口等条件分配,“只住不卖” |
| 1980年 |
准许私人建房、私人买房,准许私人拥有自己的住宅,并提出了实行住房商品化的政策 |
| 1982年 |
正式批准常州、郑州等四市作为住宅补贴出售试点,具体做法是国家、单位和个人各出资三分之一购买住房 |
| 1988年 |
提出“提高公房租金,增加工资,变暗贴为明补,变住房实物分配为货币分配” |
| 1994年 |
开始实施市场供应和政府保障双重体系的政策 |
| 1998年 |
作出放开商品房市场、取消住房实物分配的决策;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为住房分配货币化提供金融支持 |
| 2003年 |
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