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24分)
材料一
19世纪中期,西班牙殖民当局大量招募中国苦力赴古巴劳作。然而,在招工过程中频繁发生华工被掠拐并遭受虐待的现象。1872年,清政府在维护古巴华工权益的案件交涉中,向西班牙公使提议
“请人代为评定
”,最终确定由英美等五国公使
“代为公评定断
”。1873年,清政府派遣调查团赴古巴查访实情,搜集大量口供等证据。1877年签订《会订古巴华工条款》,系清政府首次以条约形式系统保障海外华工权益的外交成果。此后,清政府皆尝试运用国际调停方式解决争端,以期通过第三方的公正介入维护国家利益。
——摘编自胡楚悦《晚清国际仲裁观的传入与实践一以古巴华工案为例》
材料二
改革开放后,随着公民出境次数增长,《政府工作报告》多次重申维护海外公民权益的必要性。我国政府通过开通领事服务网和利用社交软件,及时更新驻地安全提醒。外交部、公安部等各部委形成协调机制,建立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外交部还为海外中国公民提供24小时热线救助,免费发放《领事保护指南》,宣传领事保护知识,增强海外华人安全意识。我国政府建立完整的撤侨方案,并组织了20余次撤侨:提供外交保护,与当事国交涉以维护我国公民合法权益。中国秉持共商共建的全球治理观,以推动新型国际安全治理秩序的实现为目标,整合各国利益,以期最终彻底解决海外公民权益维护问题。
——摘编自黄哲东《维护海外中国公民权益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1)根据材料一,概括晚清政府为保护海外华工所做的努力并分析其意义。(10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晚清政府相比,现代中国政府维护海外公民权益的不同之处并分析其历史条件。(10分)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中国政府维护海外公民权益的历程对当今全球治理的启示。(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