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18—19世纪英国议会圈地运动中,乡村自治传统得到延续。圈地运动需获得教区土地价值四分之三以上保有者的同意方可提交议会;圈地委员由庄园领主、什一税所有者和主要土地保有者共同任命;土地重新分配方案需经全体土地权利保有者协商确定。在莱斯特郡的罗斯利,1781年圈地委员提交的道路规划方案因14位土地持有者联名反对而修改。这种基于产权份额的决策机制,既维护了大地产者的主导权,也为小土地保有者提供了表达诉求的渠道,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乡村自治模式。
——摘编自张质雍《18—19世纪英国乡村自治研究——以议会圈地为中心的考察》
材料二
民国初年,河北定县乡村建设运动的乡绅阶层通过制度化途径获得乡村治理自主权。翟城村建立村公所、议事会、监察会等自治机构,制定《查禁赌博规约》《改良风俗规约》等现代村约;各村成立公民服务团,由乡绅担任团长;县政建设研究院实验区推行
“官绅合治
”模式,乡绅通过参事会、董事会参与县政决策。这种将传统绅权制度化的做法,既延续了士绅治理的传统,又融入了现代自治理念,形成了过渡时期的特殊治理形态。
——摘编自房伟奇《自主治理视角下乡绅阶层与乡村治理——以民国定县乡村建设运动时期为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英国乡村自治模式的特点。(6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民国初年乡村自治模式相较于英国的不同之处,并说明其历史意义。(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