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伍廷芳以修律大臣身份与沈家本主持1902—1907年间的修律工作。他建议废止秦代
“连坐法
”,撷采西法,
“将重法诸端,先行删除,以明示天下宗旨之所在
”,
“变法自强,实基于此
”。清廷准伍廷芳所奏。1904年成立修律馆,把系统翻译各国法律列为修律的重要一项。伍廷芳主持完成的新增法律,主要有《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大清印刷物件专律》《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铁路简明章程二十四条》等。其中《大清商律》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商业法典。
——摘编自于建胜、张礼恒《伍廷芳与清末新政法律改革》
材料二
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1999年,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
”载入宪法。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
“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
”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004年,将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载入《宪法》。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要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
——摘编自宋树涛《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国法治的文明进步》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清末新政法律改革与世纪之交中国法治建设的差异。(8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清末新政法律改革与世纪之交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