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
下表为17至19世纪欧洲重要国际条约的核心内容摘录。
| 条约名称 |
时间 |
关键条款 |
|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
1648年 |
承认德意志诸侯的独立主权,诸侯可自主缔约、宣战,帝国皇帝权力大幅削弱;正式承认瑞士、荷兰的独立国家地位;确立“教随国定”原则,帝国内天主教、路德宗、加尔文宗地位平等;否定教皇和皇帝超国家权力,明确国家在领土内排他性权威 |
| 《乌得勒支
和约》 |
1713年 |
允许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之孙继承西班牙王位,但规定法西两国永不合并;英国获得直布罗陀等战略要地,荷兰获得西属尼德兰南部要塞作为对法屏障;以多边国际会议形式解决全欧性冲突,推动外交公开化;明确国家主权高于王室联姻权利,限制君主个人意志对国际格局的影响 |
| 《维也纳会议最后议定书》 |
1815年 |
恢复被拿破仑推翻的欧洲各国旧王朝统治,推行“正统主义”原则;调整欧洲领土划分,普鲁士获得莱茵兰地区,奥地利控制意大利北部,维持大国均势;确立“三级外交等级”制,规范围际外交礼仪与代表权限;宣布莱茵河为国际河流,确立边界划分的基本原则;承认瑞士永久中立地位,其领土不受侵犯 |
——摘编自【英】马克·韦尔什《国际法简史:从威斯特伐利亚到当代》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7至19世纪欧洲国际条约体现的国际法发展趋势。(8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上述条约与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形成的相互关系。(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