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分)
材料一
1942年,根据抗日战争形势变化调整土地政策的某些内容时,中共中央强调要
“保障地权
”和
“保障佃权
”并重,也就是既要突出地主土地和财产的所有权,又要保障农民的权益。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又称为《五四指示》),肯定了华北、华中、山东等地的解放区群众
“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
”的做法,称其
“为群众创造,为中央所批准的适当方法
”,
“群众热情极高
”。
——摘编自郑国瑞《“打倒大树有柴烧”:从<五四指示>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过渡》
材料二
随着1947年人民解放军战略进攻的开始,在全面内战尚未爆发时制定的、带有明显过渡性质的《五四指示》,因其允许地主可以保留部分土地以及不少地区仍未完全废止减租减息,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工委于1947年9月在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宣布
“废除一切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
”,
“原则上采取平分土地的办法,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这次土改使一亿六千万人口的解放区彻底消灭了封建制度,还将
“解放军所及的地区的数百万农民吸引到人民解放军的阵营,国民党后方的成千上万农民也纷纷武装起义反抗国民党军和国民党政权
”。
——摘编自郑志廷《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历史作用新探》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抗战胜利前后中共土地政策的变化及其原因。(8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47年中共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的意义。(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