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14分)
材料一
1921年5月,俄共(布)召开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列宁明确提出
“新经济政策
”的概念。他强调:从粮食税开始的政策转变并非权宜之计,新的政策
“无疑是党认为必须认真地和长期地实行的政策
”。为了满足粮食税条件下农村对工业品的需求,苏俄政府采取租让、出租等方式,把外国资本和私人资本重新引入国有企业,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原打算由国家组织工农业商品(产品)交换,但因为国家提供工业品的能力不足和国家规定的工农业产品比价不合理,这种非市场的交换受到农民的抵制而陷于失败,苏俄政府不得不改变方针,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行
“再退却
”。1922年5月,全俄中央执委会颁布《土地劳动使用法》,准许土地的劳动出租(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转让)和辅助性地使用雇佣劳动。同年10月,全俄中央执委会正式通过《土地法典》,进一步放宽了土地的出租期限和使用雇佣劳动的范围。
——摘编自王斯德主编《世界通史·第三编(现代文明的发展与选择)》,2005年版
材料二
苏联不止一次地尝试将计划与市场相结合。事实上,苏维埃政权从1918年上半年就开始了这种尝试,第二次尝试是新经济政策,柯西金改革(1965年)也是一次尝试。但是,这些尝试都没有贯彻到底。当然,苏联解体的原因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没有实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实际经验显示,经济模式高效运行的重要条件和必要条件是具有复杂结构的公民社会及其相应的制度体系。比如,建立企业家联盟和工会,建立消费者权利保护组织和慈善团体,建立地方自治和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当时如果具备这些体制机制,许多牺牲和悲剧都可以避免……然而持续的战争威胁不允许苏联走出一条能够改革完善苏联经济,把计划、市场和公民社会体制相结合的经济高效运行的道路。
——摘编自(俄)列·伊·阿巴尔金:《苏联经济的命运、矛盾及其发展演变》 (1)根据材料一,概括新经济政策的内容和《土地法典》的实质。(8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
“持续的战争威胁
”的具体史实,并归纳阿巴尔金认为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