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7分)
材料一
朕有天下,仿古为治,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刊箸为令,行之已久,柰何犯者相继,由是出五刑酷法以治之,欲民畏而不犯,作大诰以昭示民间,使知所趋避,又有年矣。然法在有司,民不周知。特敕六部、都察院官,将大诰内条目撮其要略,附载于律。其递牟一切榜文禁例,尽行革篡。今后法司只依律与大诰议罪,合黥刺者,除党逆家属并律该载外,其余有犯,俱不黥刺。杂犯死罪并徒流、迁徙、笞杖等刑,悉照今定赎罪条例科断,编写成书,刊布中外,使臣民知所遵守。
——摘录自(明)朱元璋撰《大明律》
材料二
元朝族群政策之制定,不仅是为因应复杂的族群生态,也是为执行当时的国策—永保以贵族阶层为中心的蒙古族之统治权。因此,元廷族群政策的宗旨不在于族群间的和谐与统合,而是在政治与文化方面,对被征服民族分别采行压制与分化的政策。清朝历经康雍乾三朝的努力,大一统局面进一步巩固发展。西北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日益加深,清政府根据新疆各民族的风俗和历史传统,实行
“因俗而治
”的治理方针,在不同地区实行三种不同的行政制度:在汉族较多的乌鲁木齐以东地区实行州县制;在天山以北的蒙古族和哈萨克族游牧地区实行札萨克制度;在南疆地区仍用维吾尔旧制—伯克制度,但规定伯克不准世袭。
——摘录自萧启庆《内北国而外中国:蒙元史研究》——《光明日报》专题文章《清朝官修西北边疆史地文献与“大一统”观念发展》
材料三
1861年设立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是清朝第一个专门处理对外事务的中央机构,其职责广泛,涵盖外交交涉、通商贸易、海关税务、海防建设、派遣使节等诸多领域,取代了此前由礼部、理藩院兼办外交的传统模式。1877年,清政府正式在英国设立驻英公使馆,任命郭嵩焘为第一任驻英公使,这是中国近代首次在西方国家建立常驻外交机构。此后数年间,清政府陆续在美国、法国、德国等欧美国家设立使馆,初步构建起近代驻外外交体系,标志着中国外交从传统
“朝贡体系
”向近代外交体系的转型。
——摘录自龚荫《中国民族政策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根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明代法律教化的突出特征,并分析其
“明礼导民、定律绳顽
”的治理逻辑。(6分)
(2)对比材料二中元、清两朝的民族政策,指出其核心差异,并结合所学说明清朝
“因俗而治
”政策的实践价值。(6分)
(3)依据材料三,提炼19世纪中后期清政府外交转型的关键举措,并简要评价这一转型的历史地位。(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