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6分)
材料一
在罗马法复兴运动前,罗马法实际上以习惯法的形式存在于西欧社会。罗马法复兴运动肇始于12世纪,约结束于16世纪。当时,西欧各国政局相对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出现欣欣向荣景象。和平的社会环境使社会财富有了相当的积累,人口数量也迅速增长,西欧各国产生了许多新兴商业中心。到12世纪,教会在政教斗争中逐渐取得优势,世俗王权渴望重新夺回权力。中世纪后期,随着整个社会在经济、政治、宗教与文化等方面产生的深刻变革,人们的自我意识普遍觉醒。
——摘编自崔明轩《论罗马法复兴运动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材料二
衡平法,最早出现于14世纪的英国。15至18世纪是衡平法独立、成熟时期。在这一时期,为了应付大量的案件,王座法院院长建立起了自己的法庭——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在判案时,衡平法不用陪审团,由大法官根据其所认定的案件事实自由裁量后作出判决。衡平法院审理案件没有开庭期的限制,一年里的绝大多数日子都可受理,审理地点也很灵活,甚至可以在大法官的私人宅邸中进行。大法官既是国王的显官,又是教会的高僧,是上帝在下界牧民的使者。在法庭上陈述或作证也必须依基督教的严格仪式在
“上帝
”面前宣誓。衡平法有很多关于合同、财产方面的内容,这体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关系的发展。
——摘编自沈宗灵《论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材料三
俄国律师充分利用1864年司法改革创建的公开辩诉制度、陪审制度、上诉制度,为维护人民个人权利、财产权利积极努力。许多著名律师的辩护,对有关法律问题的推理,成为沙俄政府拟定司法解释的重要参考。律师群体主动与报刊合作,通过舆论平台宣传他们的职业伦理,刊登辩论词,使民众了解相关法规。律师向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咨询或建议,法律咨询对消除误解、减少争端有重要意义。
——摘编自郭响宏《近代俄国律师制度的创建及其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马法复兴运动兴起的原因。(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早期英国衡平法的特征。(6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俄国律师制度创建的意义。(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