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朝代
东晋
隋
唐
北宋
比例
4%
17.2%
24.5%
46.1%
经籍一 经
经籍二 史
经籍三 子
经籍四 集 道经 佛经
二、材料阅读
——摘编自刘景纯《简论秦对关中的经营和开发》
——摘编自丁海斌等《唐代移都就食现象研究》
——摘编自杨高男《先秦学术思想发展之概观》
——摘自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
汉唐时期的赋役制度
名称
主要内容
汉朝
编户齐民制度
编户齐民须向国家缴纳田租、人头税,服徭役、兵役
唐前中期
租庸调制
受田农民按户每年须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为“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为“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为“庸”
唐中后期
两税法
无论主户和客户,都编入当地户籍,依照财产的多少定户等;每户按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摘自白居易《杜陵叟》
——摘自欧阳修、宋祁《新唐书·食货志》
——摘编自王曾瑜《正确评价宋朝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