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法律条文
出处
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取消)
《商君书》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
《唐律疏议》
凡宗室觉罗犯罪……分别折罚钱粮、圈禁、责惩,均不入常刑
《大清律例》
二、材料阅读
——摘编自李治安《元代行省制度》
——摘编自方志远《明代国家权力结构及运行机制》
——摘编自张希清《中国科举制度通史》
——摘编自杨银权《科举制废除利弊之再思考》
——摘编自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等
三、开放性试题
——摘编自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