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 |
核心内容 |
| 1939年7月7日 |
分析抗战前三年形势,强调抗战面临中途妥协与内部分裂的危险,提出坚持抗战、团结抗战,彻底实行三民主义,建立独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国,坚决反对投降、分裂和倒退 |
| 1940年7月5日 |
延续前一宣言观点,突出抗战到底、团结抗战及战后中国出路问题,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国共合作,力求进步 |
| 1941年7月7日 |
分析形势,主张“拉英、美、蒋,反德、日、意”,加强国内、国际团结,提出战后中国出路的十项基本方针的建议 |
| 1942年7月7日 |
在“抗战”“团结”基础上提出“建国”内容,希望战后与国民党建立和平局面,阐述战后中国应具备的特征,如独立、统一、民主等;提出调整对国民党关系方针政策 |
| 1943年7月2日 |
向国民党政府提出加强作战、加强团结、改良政治、发展生产四项建议,强调团结的重要性,重申战后合作建国的主张 |
| 1946年7月7日 |
总结八年全面抗战的目的,提出独立、和平与民主已成为我国人民三位一体的斗争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