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朝政府在贵州民族聚居区的基层管理主要依靠土官,亦称土司。清朝在雍正时期,大量土司被裁革,在其地分别设置府、厅、州、县。 清朝沿袭明制设贵州布政使司,并将原属湖广的镇远等六卫、原属四川的威宁府和遵义府、原属广西的红水河以北之地划归贵州。 |
明朝经营贵州,以军户移民为主,多数定居在卫所及大通道沿线。清朝以民户定居为主,深入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形成汉移民与少数民族交错杂居的局面。 清政府推行一系列政策,有组织地推行移民垦荒,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贵州新增开垦士地共256101亩,粮食总产量大幅度提高。 |
明朝政府在元朝的基础上,对贵州境内的驿道加以整治,进一步把黔 北、黔东、黔南、黔西南和黔西北连接起来,逐渐形成以贵阳为中心的交通网络,并纳入全国的驿道网络。 |
明朝对发展贵州教育非常重视。一方面中央官学对贵州土司子弟给予特殊照顾;另一方面,中央在贵州建立地方官学,除府、州、县学和社学外,还有专为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宣慰司学、卫学等。 清朝随着学校教育的深入发展,贵州各地读书应试之人日益增多。 |